新郎起诉新娘“不让碰”,法院判女方返还18万彩礼

发布于:2025-08-11 阅读:0
河北一对青年男女办婚礼同居近1年无夫妻之实,新郎起诉新娘“不让碰”。法院审理后,考虑双方无夫妻之实,判决女方返还18万元彩礼。此判决引发社会广泛讨论,也提醒人们结婚要注重感情基础。
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。河北一对“00后”青年男女,新郎贺某2000年出生,新娘郭某2002年出生。两人经人介绍于2021年5月订婚,2024年3月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仪式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。

彩礼纠纷

然而婚后,两人感情不和。贺某诉称,自举行婚礼后同居11个月,未发生性关系。郭某总是以各种理由外出,回家也是分床居住,他要求性生活,郭某就是不让碰。贺某表示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。

2025年2月,两人开始分居。同年5月,贺某将郭某起诉到河北魏县人民法院,请求判决女方返还相关财物共计25.5万元。

法院审理查明,男方前后给女方家彩礼款共计20.4万元,女方家返还男方2600元。此外,男方为女方购买“三金”花费21400元,另外给女方购买电脑、手机花费1.5万元。女方陪嫁有空调、洗衣机、冰箱、四件套等。

法院判决

法院另查明,原告贺某与被告郭某虽举行了典礼仪式,但并无夫妻之实。法院审理认为,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原则上应予返还。对于婚约财产纠纷,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、民间习俗、是否同居、同居时间、是否结婚、过错责任等因素。在本案中,双方无夫妻之实是关键情形,女方应当承担较多的返还义务。

最终,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,女方在男方家的嫁妆准予带回。该判决结果公布后,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。

有网友支持法院判决,认为婚姻需以感情为基础,无实质关系的“婚姻”不应成为获取财物的工具,法院判决维护了公序良俗。也有网友认为,婚姻中的性行为应该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,女方有拒绝的权利,但因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,在彩礼返还上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这起案件也给人们提了个醒。结婚前一定要擦亮眼,感情基础比什么都重要。不要被农村习俗绑架,彩礼该给多少,两人要商量好。最重要的是,领证才是真结婚,办酒席只是形式。要是遇到这种“婚内冷暴力”,不要忍着,法律会给我们撑腰。

同时,这起案件也揭示了农村婚姻中的彩礼困局。在广大农村地区,高价彩礼仍是缔结婚姻的重要环节,但当婚姻破裂时,彩礼返还往往成为争议焦点。这起案件中,法院对彩礼返还比例的判定提供了参考标准。

二维码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本站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,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@pbootcms.com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据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。

标签: 彩礼纠纷 婚姻问题 法院判决

相关文章